欢迎访问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网站!
一、来稿均需登记,登记工作由编辑部指定专人负责。
二、来稿首先按照稿件来源即部门、系部进行分类,然后需注明作者笔名、真名、单位、收稿日期及题目。
三、稿件登记后,根据稿件内容送交各版编辑使用。稿件被编辑采用后,需在登记薄处理情况栏内注明“采用”。
四、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上一条:大学生记者团章程
下一条: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刊物管理暂行规定
【关闭】
Copyright 2022 版权所有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学院地址:山东省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邮编:271199电话:0531-7626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