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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普法力度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         编辑:          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08-03-24         来源:         点击量:

 追求社会安定、和谐,是人们共同的愿望。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基于对当今国际国内形势全面分析以及我们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构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目前我国社会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刑事犯罪、民事行政纠纷和各种治安事件持续高发。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不断出现,法律手段已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普法工作必然在调节各种社会矛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普法工作的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社会和谐是社会稳定的更高境界。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影响和谐稳定的一些因素依然存在。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法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良好的法律素质,正确的法制观念,对于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彰显法治权威,使全体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秩序,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化解纠纷,依法维护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只有不断增强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才能提高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加紧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法治既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制度建设的重要保障。推进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必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努力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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