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一消费者晚上到麦当劳就餐,不慎从二楼处滑倒,该名跌倒的贾小姐将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闵庄路餐厅、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今年28岁的贾小姐诉称,2008年1月13日晚22点左右,原告到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闵庄路餐厅二楼就餐,当时因楼梯处灯光昏暗,并且楼梯湿滑,导致原告在吃完饭下楼过程中滑倒,造成原告头部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及多发软组织损伤。事发后餐厅工作人员打急救电话叫来救护车,把原告拉到北京水利医院就诊。医院诊断后,给原告出具病假17天的证明,这段期间原告误工损失1133元。现起诉,要求二被告承担医疗费及相关治疗发生的费用1556.52元;赔偿原告误工17天的损失11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