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领题调研任务,我们走访了部分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工商户、企业主和群众代表,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查阅了媒体上介绍的官员腐败案例及相关资料,结合近几年来查办的官员违纪违法案件和平时的调研,简要地谈谈官员特权现象的主要表现、产生的原因和治理对策。
一、 特权现象的主要表现
特权现象,是指某些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私有化,在政治、经济或其他方面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取私利的行为。特权现象的表现形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职务消费名目繁多,层次很高。通讯费、差旅费、公车及车修车燃费、招待费、参观考察费……等等,都是职务消费的名目,甚至有极个别领导干部家里所用的、医疗药费也是公家买单。据《人民日报》介绍,部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呈现出铺张浪费、挥金如土的恶性态势,一个地市级副职每年职务消费40万元以上、经济好的要100万元以上,尤其是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公私不分、集体性职务消费等腐败行为,造成公共财政奢侈浪费惊人。
2、不装进腰包的腐败现象突出。有的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不拿不贪不是犯罪,吃喝了不会翻肠,不装腰包的腐败不会被查处”,公务接待不执行标准或无标准,随意性大,住酒店要五星级,坐飞机要头等舱、私客公请、喝高档酒、吃天价宴、抽高档烟、进娱乐场所等高消费现象时有发生。不按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有的超标准配备,有的甚至有多辆车,加上公车私用、维修人工开支等浪费惊人。如,有的副地级领导干部有三辆车:一辆轿车、一辆越野、一辆商务车。
3、潜规则作祟,灰色收入惊人。有的官员把商业运作的模式用在了公共权力的运行中,处处体现商业潜规则。在干部任用中用人唯亲、相互提拔官员亲人、买官卖官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形成干部权力家族化。如“房媳”案牵出的一家多名官员,还有网络报道的多起被查处的“火箭干部”,有的还是子继父职。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潜规则更为突出,帮人办事,收取好处。过时过节、婚丧喜庆成为了某些官员灰色收入的“进帐日”,甚至有的利用公款明目张胆地给上级领导送礼。
4、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有的官员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表现在谋财、谋官、谋色等方面。有的利用职权收了好处乱办事,有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和工程招投标,乱打招呼,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借助情人、“小三”或他人的手收受贿赂,有的想方设法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更高的官位,有的利用人事权推荐权收受好处,甚至买官卖官。
二、产生特权现象的原因
1、放松了学习和世界观改造,宗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官员往往在自己事业的顶峰期放松学习,把时间放在应酬上,花在和所谓的“朋友”或兄弟的觥光交错中,常常和商人比贡献、花钱比阔绰,心理产生不平衡,思想开始蜕变。加上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各种外界力量的拉拢诱惑,让某些官员抵挡不住,渐渐从为人民服务转变为金钱服务,出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现象,追求奢华生活。
2、制度不规范,运作不透明,给了官员行使特权的机会。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作,才能不腐败。制度的不规范不完善,运作又不公开透明,留下了漏洞,权力运行游离于制度之外。“一支笔”批钱,用多少,批多少,报销多少,显得尤为突出。
3、“畏权、畏官”思想严重,监督严重乏力。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有些人“畏权、畏官”,存在老好人思想,怕穿小鞋和遭打击报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监督严重缺乏,形成了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不敢监督”。权力失去监督,就会纵容欲望扩大,就会成为官员谋取私利的工具。
4、执行制度不力,惩处严重乏力。比如,公务接待也好,车辆配备使用也好,都制定了管理制度,可就是执行不到位,制度成了“稻草人”。处理特权现象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有时还光打雷不下雨,行使特权的官员违纪违法成本太低。
5、以身作则不够,上行下效。上级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自己的下属,干部之间互相攀比,互相效仿。比如,你招待领导用五粮液,我至少要用五粮液或茅台等等。
三、治理对策:
1、抓教育,立宗旨,强素质。要针对领导干部工作任务繁多、自学时间少的特点,规定学习时间、任务和有计划地安排培训,重点强化思想、道德、法律、廉政教育,增强宗旨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
2、建制度,抓执行,保透明。制度是保证,执行是关键。因此,要健全和完善一整套的公共权力运行制度和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建立刚性约束制约机制,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和职务消费,狠抓制度的落实,真正让制度执行起来,发挥作用,让官员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职务消费公开透明,杜绝滥用权力,杜绝职务消费胡乱开支。
3、抓监督,严惩处,树正气。要组成监督网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力度,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把监督的触觉伸向官员工作的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要用铁的手腕坚决查处职务消费腐败行为,查处官员的特权行为,要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确实需要追究责任的领导,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依据党纪政纪规定进行追究,使之付出巨大的“成本”,以警示教育他人,避免重蹈覆辙,引导官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引领官员树立正气,带领群众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作者单位:中共江西南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