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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收入分配改革的“两大难点”

作者:         编辑:          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13-08-19         来源:         点击量:

人民网北京8月22日电 (万鹏)今天下午,就中宣部理论局通俗理论读物《理性看齐心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3》,人民网强国论坛邀请5位专家进行座谈,就该书的第二篇“收入分配怎么改革”的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张宇谈及收入分配改革时指出,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有两个难点与重点,一是收入的差距,一是分配的结构。

张宇指出,之所以要强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因为现在的收入分配制度中有不合理的因素。所谓合理的分配制度,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如果简单地概括就是,合理的分配制度能够保证效率和公平的统一,建立公平的分配制度,它的基本依据在我们国家就是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也就是说既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又能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投资者的积极性,这样使得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各得其所,各尽所能。效率提高了,经济发展了,同时每个人能得到和自己贡献比较符合的那一份,所以这也就公平了。所以把公平和效率统一起来,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实现大家共同富裕,效率和公平统一。

他认为,目前我们的分配制度有不合理的因素,那就是说也有不符合公平的因素,也有不利于效率发挥的因素。简单地概括,收入分配制度现在有两个难点、两个重点。一个就是所谓的收入差距,收入差距有城乡之间的、地区之间的、行业之间的、不同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现在比较大,或者大家都认为过大,过大的标准是什么?因为差距总是存在的,市场经济中间,人们的贡献不一样,资源、环境、每个人努力程度不一样,所以差距是必然的。但是什么过大了呢?过大就是我们讲的和我们的基本分配制度不相符合。比如说辛勤劳动的人可能没有得到应得的收入,反过来说,有好多,比如说灰色收入、非法收入,还有许多以权谋私、违法的等等收入存在,这样一种收入形态导致收入差距是不合理的,就是没有体现按劳分配,也没有体现我们正常的市场经济的按要素分配,所以不合理,这个差距中间有许多不合理的因素。他指出,特别是在收入差距中间有两种类型,一种就是劳动收入的差距,居民不同工作、不同劳动者、不同行业的差距,一者是由于财产的差距造成的,比如说在资源、生产资料、金融资产等等,财富的差距造成的收入差距。这个方面差距扩大的更加迅速,更加明显,更能引起人们的不满。所以,这个问题是明显存在的。

张宇谈到,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就是收入分配的结构的问题。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间,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过低,在国民收入分配中,个人收入份额更低。所以,我们十七大报告、十八大报告都提出来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报酬的比例,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提高个人收入的比例,因为这两个比例从新世纪以来,有统计资料证明,应该是下降的。根据统计局的资料,2000年以来,初次分配中间,过去劳动收入占53%多,现在下降到47%多。国民收入中间,个人收入从66%多下降到60%,这个一直下降,对我们国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不利的,对共同富裕是不利的,也对于我们的扩大内需,提高整个市场,促进市场消费都是不利的。所以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个是差距过大的问题,一个是结构的问题,所以我们十八大报告里面强调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了,收入分配结构就合理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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