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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土壤与基础【2】

作者:         编辑:          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2014-04-04         来源:         点击量:
原标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土壤与基础

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

周代的官方教育,是以六经为中心的教育。《周礼·大司乐》指出,让有道有德者以乐德教国子。而乐教中的六德是:忠诚不偏私,和而不同、刚柔适中,恭敬,恒常,孝敬父母,友于兄弟。这六德就是当时的核心价值观。在“天下”观的指引下,乐教的功用与目的是:“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悦远人”。

据《国语·楚语》,春秋时期即使在楚国,也有传习六经的传统。从楚庄王时期的大夫申叔时回答庄王如何教育太子的资料中,不难知道楚国君臣也强调诗礼之教,重视仁德、孝顺、忠诚、信义的价值指引。

传统道德仁、义、礼、智、信“五常”和礼、义、廉、耻“四维”是我国古代思想家对中华民族基本道德观念和道德准则的总结,源于春秋,确立于汉代,是安定国家、稳定社会的最普遍、最重要的道德规范。

“维”是系物的大绳,四维是春秋初期的著名政治家管仲及其后学——齐国稷下学宫的学者们提出来的。“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礼、义、廉、耻是治理国家的四条大纲,离开了这四条大绳的维系,国家可能会灭亡。官员、百姓懂得了礼、义、廉、耻,就不会做出超过本分、违背常规的事,懂得羞耻,不隐蔽自己的恶行,这样,国家就会强盛。礼、义、廉、耻之说,后被儒家所接受。明清时代,“孝、悌、忠、信”与“礼、义、廉、耻”结合起来,称为“八德”。

“五常”指五种基本的道德原则“仁、义、礼、智、信”。孔子以前的思想家与孔子已分别提出了这些道德原则。子思、孟子明确指出“仁、义、礼、智”四德。西汉贾谊、董仲舒正式提出仁、义、礼、智、信等“五常”之道,将这五种基本道德原则视作人的“常行之德”。东汉班固等撰《白虎通义》和王充撰《论衡》,都指出仁、义、礼、智、信是“五性”、“五常”,重申它们为五常之道和常行之道。“五常”是中华民族最普遍、最重要的道德规范,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

在观念与价值层面的文明上,儒家“仁爱忠恕”,墨家“兼爱非攻”,道家“道法自然”,佛家“慈悲为怀”,宋明理学家“民胞物与”等理念,成圣人贤人,成真人至人,成菩萨佛陀的理想人格追求,一系列修养功夫论等,都是了不起的调节身心的安身立命之道,也是对世界文明的伟大贡献。宋代以后,四书取代五经,下移民间,远播海外,五常、四维、八德等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成为整个汉字文化圈(或儒家文化圈)的精神文明。“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成为草根的老百姓的生活信条与“百姓日用而不知”之道。一直到今天,我们从老百姓身上还能体会到这些善根的存在,如天津蹬三轮资助贫困学生的白芳礼,湖北的信义兄弟等。可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土壤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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